六十岁后,该名男子因情绪纠纷被判入狱九年零两个月。
日期:2021-01-05 23:30:47;来源:文章来源于网络
由于情感纠纷,合肥一名60岁左右的男子被他左右用刀刺伤两人,造成一名二等重伤,一名轻伤严重后果。合肥市姚海区法院一审裁定被告犯了故意犯罪罪,判处他九年零两个月监禁。2020年12月31日,中国司法文献网公布了该案一审的刑事判决。
经审理查明,2020年5月31日下午,被告人何某某因与被害人商某发生感情纠纷,持刀来到被害人商某位于合肥市瑶海区住处,在楼梯位置等待被害人商某。当晚22时左右,被害人商某回到家中,被告人何某某从楼梯道位置冲到被害人商某身旁,持刀捅刺被害人商某4刀,后被告人何某某发现被害人郑某在卧室内,又持刀对被害人郑某胸口部位猛刺3刀,臀部位置猛刺2刀。被害人商某从屋内朝楼下逃跑,被告人何某某发现后下楼追赶,又朝被害人商某背部猛刺1刀,并将作案刀具插在被害人商某背后,被害人商某逃跑至小区大门位置倒地,被告人何某某上前拔刀。因小区大门口围观群众较多,并有人说已报警,被告人何某某拔出作案刀具后逃离现场。
经鉴定,受害人商某的伤害程度属于第二类严重伤害,受害人郑的伤害程度属于轻伤。
法院认为,被告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造成一人重伤,一人受轻伤的严重后果构成故意虐待罪,应依法惩处。被告已开始故意犯罪,但由于他被发现报警但未能成功,这是一种犯罪企图,与已完成的罪犯相比,这种犯罪可以减轻或减轻。被告人在被送回案件后如实认罪后,在审判中自愿认罪的,可以从轻处罚。如果被告是初犯,可以酌情从轻处罚。
总括而言,现作出上述判决。
新安晚报安徽网安徽客户记者朱庆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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